关于公开征求《淄博市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专项政策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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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[2015])44号)精神,鼓励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,提高药品质量疗效,夯实医药强市建设基础,加快医药行业新旧动能转换,市医药行业协会代市政府起草了《淄博市鼓励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工作专项政策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5日。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。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管理暂行办法,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,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。 联系单位:淄博市医药行业协会 联系人:赵丽 通讯地址: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63号 邮政编码:255000 联系电话:(0533)3188360、2184568(传真) 电子邮箱:yyxhywk@163.com 附件:淄博市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专项政策(征求意见稿).docx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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